打官司失败后承担什么成本
打官司失败后,败诉方一般需要承担一系列的成本:
1.这类成本主要包含案件受理费、申请费,与证人、鉴别人、翻译职员、理算职员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所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
2.这类成本是在诉讼过程中因败诉方的行为或倡导未能得到法院支持而产生的必要开支,因此由败诉方承担是适当的。
2、败诉方诉讼成本承担规定
找法网提醒,关于败诉方诉讼成本的承担,国内有明确的法律规定。
1.依据《诉讼成本交纳方法》第二十九条规定,诉讼成本原则上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这一规定体现了诉讼成本的分担原则,即败诉方应承担因其诉讼行为而产生的成本。
2.该方法还规定,在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状况下,人民法院会依据案件的具体状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成本数额。
对于一同诉讼当事人败诉的状况,人民法院也会依据其对诉讼标的的利害关系,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成本数额。这一规定体现了对一同诉讼当事人权益的平等保护。
败诉方是不是承担他们律师费
关于败诉方是不是承担他们律师费的问题,国内法律有明确的规定。
1.通常来讲,律师费是由委托律师的当事人自己承担的,败诉方不需要承担他们的律师费。然而,假如双方当事人对律师费的承担另有约定,那样败诉方可能需要根据约定承担他们的律师费。
2.这一规定体现了对当事人意思自治的尊重,同时也防止了因败诉方承担他们律师费而产生的不合理负担。